113學年度【法律實習-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】實習公告
【法律實習-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】實習公告
學分:2
實習時數:40小時
名額:15名
實習地點: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)
實習時間:1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止
實習內容:
1.實習前講習課程:共計4小時。
2.教學課程、分組學習、出差見習、拍賣程序、拘提管收、筆錄製作、學習成果座談會、國家考試經驗分享等。
資格:三年級為優先,以上課出席率高、學習態度佳者,優先選拔。
以下為實習注意事項:
1.至系網下載報名表及保密切結書(一式三份),並配合繳交實習心得等相關表格。
2.實習期間,服裝儀容需整齊(禁止拖鞋、短褲等)、切勿遲到、無故請假。
3.一旦申請上,則無法退選!!!
4.實習名單會由系上統一交給教與學中心,同學無需再選課,但若因加上此門課後超過學期選課上限學分,仍應填寫超修單。
※收件至113.05.15.(三)17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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