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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事項(94.95.96入學者請注意)

因系務會議決定,97學年度開始,將民事訴訟法原上下各3學分之課程學分修改為上下各2學分,但94.95.96入學者修習民事訴訟法仍以上下各3學分為主,但選課方式改以修習 "民事訴訟法上下2學分+訴訟實務上下各2學分" 為限,請重修或現修同學注意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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