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學年第一學期期中扣考預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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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 學則
第二十八條 學生經准假而缺席者為缺課,未請假或請假不准而缺席者為曠課。曠課一小時做缺課二小 時論。學生請假規則另訂之。
第二十九條 任一科目缺課時數達該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,學期成績以 零分計。惟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及因懷孕、分娩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經准假有案 者不在此限,該科目成績並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。 |
曠課已達學則扣考名單
以下同學公告 警惕,授課老師將視情形於期末扣考。
※是否扣考疑問,請速洽授課老師。
請參考相關附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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