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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法律學系

真理大學大專校院教學、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甄選公告

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

 

真理大學大專校院教學、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甄選公告

 

一、依據: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」、「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8-大專校院教學、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實施要點」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
 

二、甄選類別及相關事項:

 

    詳如附件一、二、三

 

三、甄選公告

 

(一)公告時間:自98年6月2日至98年6月12日止。

 

(二)公告網站:

 

1.教育部網站(http://plan5.erp.moe.gov.tw/plan_detail.php?sn=8)

 

2.勞委會職訓局e-job網站(http://www.ejob.gov.tw)。

 

3.本校網站(http://www.au.edu.tw)。

 

四、辦理期程

 

教學(行政)助理及專案管理人:

 

98年7月1日至99年6月30日止(為期12個月)。

 

五、索取簡章及報名表: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(各項表件內容、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,並應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)。

 

六、報名時間:自本校上網公告之日起至98年6月12日止。

 

七、報名資格條件:

 

   (一)以95學年度至97學年度期間畢業之碩士為優先延聘對象。

 

   (二)1.教學(行政)助理:為協助大學建置完善之各項教學支援系統,確實提

 

       供教師改善教學所需之各項協助,以減輕教師負擔,鼓勵學校於相關教  

 

       學計畫中,聘任教學助理(Teaching Assistance),協助教師進行教學或

 

       職涯輔導工作,負責教材編寫、教學媒體製作、教學輔導、分組討論、

 

       分組實驗、分組練習、批改作業或其他教學輔助等相關工作。

 

   2.專案管理人:協助學校進行各類入學管道及特種學生(例如外籍生、

 

     原住民、僑生等)學習成效之調查與研究;建置校內資料庫,作為學    

 

     校輔導學生課業、研訂相關教學計畫之重要參考;協助輔導家遭困境

 

     之大專學生,提供弱勢家庭諮詢及資訊;協助學校文化藝術課程或活

 

     動之規劃辦理。

 

八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通訊報名,不受理現場報名。資料請於98年6月12日前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真理大學進修推廣教育學院 張清惠 小姐收

 

(25103台北縣淡水鎮真理街32號),逾期恕不受理。

 

 

九、報名手續:繳交下列證件影本(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,以A4紙張影印,並依序裝訂於左側):

 

1.報名表(含切結書)一份。

 

2.最近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(請黏貼於報名表)。

 

3.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
 

4.碩士及博士學歷證件(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,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)。

 

5.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。

 

6.經歷證件、專業證照。

 

十、甄選方式:

 

 (一)書面審試資料:審核日期為6月15日(星期一),依報名書面資料提本校甄選

 

    委員會審查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。

 

 (二)面試:含工作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。

 

 (三)面試成績結果提本校甄選委員會審查後依成績高低錄取,並擇優若干名為備 取人員。

 

十一、面試時間:98年6月17日(星期三)於前至本校行政大樓1樓進修推廣教育學院院長室報到,分派進用單位面試,逾時未到以棄權論。

 

十二、注意事項:

 

(一)所送資料,任用與否均不退件。報名逾期或檢附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,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
 

(二)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甄選事務公告時間預定於98年6月16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,請自行查閱,不另通知。

 

(三)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於98年6月25日(星期四)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,並個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。

 

(四)錄取人員須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,經本校通知始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、簽約,逾期未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 

(五)所繳證件及所載資料事後經查明有偽造或不實,一經查證屬實,錄取自始無效,並負刑責責任。

 

(六)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,如有補充事項,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「最新消息」。

 

十三、本校查詢電話:02-26212121轉1911或1912就業輔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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