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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法律學系

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誠徵專任教師

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誠徵專任教師

 

一、應徵資格

 

1.獲有法學博士學位。

 

2.學術專長:民事法或財經法〈民事訴訟法專長優先考量〉

 

3.教學研究認真,具服務熱忱。

 

 

二、申請所需文件

 

1.學位證書或證明文件影印本〈國外學歷者其證件應送請外交部駐外館處完

 

成驗證程序)。

 

2.履歷表〈真理大學人事室網站有相關表格可提供下載〉。

 

3.具教師資格者之教師證書影本(若為剛取得博士學位者可免)。

 

4.著作目錄。

 

5.近五年之代表作(可為博士論文)及參考著作三篇各一份。

 

6.可開授課程及大綱

 

7.未來3年之研究構想

 

 

三、截止日期:

 

請於2010年4月15日前寄達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,以郵戳為憑。

 

 

四、面試日期:

 

    資料齊全者,另行通知面試時間。

 

 

五、起聘日期:99年8月1日起聘。

 

 

六、聯絡人: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辦公室邱琬玲助理

 

電話:(02)26212121轉5351

 

E-mail:au1909@mail.au.edu.tw

 

地址:251台北縣淡水鎮真理街32號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收

 

 

※附記:應徵者之應徵資料不與退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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