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學程、模組證書
申請期限
1.申請模組證書
大四同學請於101年5月7日前至本系系網-課程資訊-法律學系模組中下載填寫模組申請表後,送至本系系辦〈請填寫完畢並檢附相關資料後始得辦理〉。
2.申請學程證書
大四同學請於101年5月7日前至本系系網-課程資訊-金融法務學程中下載填寫模組申請表後,送至本系系辦〈請填寫完畢並檢附相關資料後始得辦理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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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.未修讀完畢但已在修讀者亦請
先行提出申請。
2.未於期限內申請者,證書將延遲
交付,系上亦不負責寄送程序及
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