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03學年度法律系個人申請甄試時間表
面試注意事項:
1.面試時間為預定,請聽從試場服務幹部依實際報到情況現場調整。
2.錯過面試時間(遲到同學)請聽從試場服務幹部安排面試。
3.特殊需要,請向試場服務幹部提出。
4.報到時,請出示身分證件向服務人員報到並簽名。
1.面試時間為預定,請聽從試場服務幹部依實際報到情況現場調整。
2.錯過面試時間(遲到同學)請聽從試場服務幹部安排面試。
3.特殊需要,請向試場服務幹部提出。
4.報到時,請出示身分證件向服務人員報到並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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