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程公告】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更換民法總法授課時段、教師
主旨:108學年度第二學期民法總則更換授課時段、教師
說明:
一、調整後時間如下表所列
二、若有疑問,請逕洽法律學系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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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 |
原授課教師 |
原授課時段 |
調整授課教師 |
調整授課時段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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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一A |
朱義芬老師 |
星期五第三、四節 |
陳怡伶老師 |
原時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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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一B |
朱義芬老師 |
星期五第一、二節 |
陳彥嘉老師 |
星期五第八、九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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