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公告
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
學分:2
實習時數:36小時(含基礎教育訓練4小時)
名額:依各分會提供名額而定
實習地點:依各分會提供名額而定
實習時間:因受疫情影響實習時間預計3月7日後(以通知為主)
資格:四年級為優先(三年級亦可報名),以上課出席率高、學習態度佳者,優先選拔。
以下為實習注意事項:
※本實習課程需視各分會狀況而定,故欲申請同學先填寫相關表格後,待各分會給予名額後,另行通知並選擇服務分會。
※請申請報名學生自附成績單。
※至系網下載報名表、家長同意書及保密切結書(一式三份),並配合繳交實習心得等相關表格。
※實習期間,服裝儀容需整齊(禁止拖鞋、短褲等)、切勿遲到、無故請假。
※一旦申請上,則無法退選!!!
實習名單會由系上統一交給教與學中心,同學無需再選課,但若因加上此門課後超過學期選課上限學分,仍應填寫超修單。
※收件至111.02.23(三)17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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