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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一學期【法務實習-台北市法制實務演練】實習公告

114學年第一學期【法務實習-台北市法治實務演練】實習公告

一、學分:2

二、實習時數:40小時

三、實習資格:本系大學部在學生

四、實習名額:上限15名,以高年級、學習態度佳者為優先選拔

五、實習地點:台北市法制局(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)

六、實習時間:115年1月31日前,於上學期期末考結束後實習(期末考為115年1月5日至1月9日)

七、實習前講習:4小時

八、實習內容:依實習機構與本系協議內容,以為實習課程之進行

九、實習注意事項:

(一)請至系網下載報名表及保密切結書(一式三份),填寫完後繳交至系辦公室

(二)實習期間,服裝整齊、勿遲到及無故請假

(三)實習結束,應繳交實習心得至系辦公室

(四)一旦申請合格,即由系上統一提交教務處為加選,學生無須再行選課,亦不能於之後選

(五)若選此門課程後,超修學分,仍應填寫超修單

※申請表及保密切結書,請於114年6月13日17時前,交至系辦公室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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