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112學年度第二學期【法務實習-法務實務實習】實習公告

【法務實習-法務實務實習】實習公告

一、學分:2。

二、實習時數:40小時。

三、名額:不限名額,但未滿10人不開課。

四、實習地點:台灣陪審團協會(台北市紹興北街35號8樓之3)。

五、實習時間:1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。

六、實習內容:

(一)實習工作介紹。

(二)陪審制度推廣。

(三)模擬審判之準備。

(四)記者會準備。

(五)拜會立法委員。

(六)學習司法書狀撰寫。

七、資格:學習態度佳者,優先選拔。

八、其他實習注意事項:

(一)至系網下載報名表及保密切結書(一式三份),並配合繳交實習心得等相關表格。

(二)實習期間,服裝儀容需整齊(禁止拖鞋、短褲等)、切勿遲到、無故請假。

(三)實習名單會由系上統一交給教與學中心,同學無需再選課,但若因加上此門課後超過學期選課上限學分,仍應填寫超修單。

※收件至113.05.15.(三)17時止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