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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法學論叢引用註解及參考文獻格式範例

真理法學論叢引用註解

及參考文獻格式範例

97.5.15經「真理財經法學」編輯委員會議核定實施

107.3.28.經「真理法學論叢」編輯委員會議修正後核定實施

  • 說明

為維持法學研究水準及編排體例一致,本刊來稿皆應於內文及文末,明確標示引用註解及參考文獻。未依要求確實引註或列名參考文獻者,恕不刊登。

  • 引用註解的格式與範例

(一)文稿內引用文獻、均須詳列出處,並使用連續編號註解,採取同 頁註格式,並以阿拉伯數字表示註解號碼。

(二)文稿內重複引用相同文獻,如接續引用前揭註解,可註明「前揭註xx,頁xx」;前註中有數篇文獻,應註明「著作人,前揭註xx,頁xx」;同一著作人有數篇文獻時,則應註明「著作人,文獻名稱,前揭註xx,頁xx」,以資區辨。如非接續引用前揭註解,則應註明「著作人,前揭註xx,頁xx」。

(三)同頁註的註解格式,應以阿拉伯數字書寫「卷期數」、「頁數」、「出版年月(出版年代以西元為準)」及「法律條文條次」;專書論文及期刊論文篇名應以「 」表示;大法官解釋、法律條文及行政函示無須註明日期及出處。

(四)中文部分的引用註解格式,詳列如下:

1. 單冊書或套書:著作人,書名,頁碼,出版者,出版年月,版次。若為初版書,不需註明版次,僅列出版年月;若為二版以上,則須註明版次。

範例:謝哲勝,信託法,頁37,元照出版公司,201675版。

範例:林山田,刑法通論上冊,頁196,自版,2000年修訂版。

2. 專書論文:著作人,「篇名」,收錄書名,頁碼,出版者,出版年月。

範例:謝哲勝,「論準無因管理」,新世紀經濟法制之建構與挑戰-廖義男教授六秩誕辰祝壽論文集,頁647-663,元照出版公司,20029月。

3. 期刊論文:著作人,「篇名」,期刊名,卷期數,頁碼,出版年月。

範例:蔡震榮,「有關花蓮路檢查賄問題之討論」,月旦法學雜誌,第102期,頁199-208200311月。

4. 研討會論文集:發表人,「篇名」,研討會論文集,頁碼,會議地點,主辦單位,出版年代。

範例:謝杞森,「公平交易法對旅遊商業行為的規範」,2006年真理大學兩岸旅遊法律與租稅學術研討會,頁1-53,台北,真理大學法律學系,2006128日。

5. 官方出版的法律條文或司法判決等政府資料

範例:大法官解釋:大法官釋字第243

法律條文:中華民國憲法第7

行政函示:內政部(86)台內地字第8673621號函

法院判決: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1656號民事判決

法院決議:85年度第12次民事庭會議,8572日。

(五)英文部分的引用註解格式:請依序註明著作人,專書書名或論文篇名,出處(如期刊名、卷期數),頁碼以及出版年代等相關資訊。

範例:

1. JAMES J. WHITE & ROBERT S. SUMMERS,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3-4 (5th ed. 2000).

2. G. Calabresi & D. Melamed, Property Rules, Liability Rules, and Inalienability: One View of the Cathedral, 85 HARV. L. REV. 1121 (1972).

3. State Street Trust Co. v. Hall, 311 Mass. 299, 411 NE 2d 30 (1942).

()其他國家法律條文及司法判決的引用,逕依各該國習慣。

德文範例:

1. Larenz, Allgemeiner Teil des deutschen Bürgerlichen Rechts, 7. Aufl., 1989, S. 100 ff.

2. Jarass/Pieroth, GG-Kommentar, 1995, Art. 8, Rn. 4.

3. Badura, Staat, Recht und Verfassung in der Integrationslehre – Zum Tode von Rudolf Smend, Der Staat 1977, S. 305-325.

  • 參考文獻的格式與範例

(一)為求編排體例一致及便利讀者查閱,請著作人在文末列出所有參考文獻。

(二)以連續編號開列,先以著作人姓氏筆畫數列出中日文文獻,再按著作人last name字母序排列西文文獻。若參考相同著作人數項文獻,請就其出版年代先後依序排列。

(三)參考文獻為中文書籍,請於書籍著作人之後,依序註明書籍名稱、出版年月、版數,並以逗號區隔著作人、書名、出版年月及版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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