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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獎學金

財團法人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獎學金申請需知

一、本獎學金申請人資格為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在校生。
二、請填寫申請書(附件一)、自傳、本系任課老師推薦函一份(附件二)、各學期成績單、單獨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法學著述或心得報告。
三、本獎學金係與全國法律系學生共同評選,設有特優獎、優等獎及擇優給予助學金。
三、請於111年10月14日(五)前送交本系,並由系上統一推薦參加評選。
四、未經推薦者不另行通知,若有相關問題請洽系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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