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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二學期【法律實習-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】實習公告

【法律實習-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】實習公告

學分:2

實習時數:40小時

名額:15名

實習地點: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)

實習時間:1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止

實習內容:

1.實習前講習課程:共計4小時。

2.教學課程、分組學習、出差見習、拍賣程序、拘提管收、筆錄製作、學習成果座談會、國家考試經驗分享等。

資格:三年級為優先,以上課出席率高、學習態度佳者,優先選拔。

以下為實習注意事項:

1.至系網下載報名表及保密切結書(一式三份),並配合繳交實習心得等相關表格。

2.實習期間,服裝儀容需整齊(禁止拖鞋、短褲等)、切勿遲到、無故請假。

3.一旦申請上,則無法退選!!!

4.實習名單會由系上統一交給教與學中心,同學無需再選課,但若因加上此門課後超過學期選課上限學分,仍應填寫超修單。

※收件至113.05.15.(三)17時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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