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真理大學法律學系

➤ 核心能力

教育目標

 


(一)因應現代工商社會之需要,培育具法律專業知識之人才。
(二)培養學生具有未來就業、法學深入研究的基礎以及國家用人之人才。
(三)本系學生須修習一般法律系專業課程,畢業授與法學士學位。
(四)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及出版法學專刊,提升學生法學理論基礎。

(五)與社區、機關、中小學結合,提供法律諮詢及法治教育服務。

 


教學特色

 


(一)
本系除開授一般法律系課程外,另加強公平交易法、 智慧財產法及其他 財經法律相關科目。
(二)採取嚴格之教學及淘汰制度,加強課業與生活輔導。   
(三)與社區結合,提供法律諮詢及法治教育服務。

〈四〉專任老師教學及輔導學生皆親自教學、輔導並指導課餘讀書會,有別於他校為助理輔導。故本系專任教師與同學間情感深厚,不論於課業上或生活上。

 


〈五〉本系學分學程開設金融法務學程,與本院財經學院各系搭配,提供就業方向更多元化向金融界服務。
〈六〉設置模組,提供學生有系統並循序漸進的學習。

 

基本素養

 

社會現象觀察能力
自我提昇與精進能力
溝通合作能力
資訊蒐集與分析能力

 

系所核心能力

基本法律應用能力
企業法務能力
法律專業倫理與態度能力

 


 
院系整合

 


(一)成立雙主修、輔修制度。  
(二)與校內通識學部合作,整合學術資源。  
(三)延攬相關系所之師資,以補強法律系本身之不足。

 


就業方向

 


(一)參加書記官、司法官、公職人員考試及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人、律師…等專技資格考試。

(二)應徵金融機構、工商界及律師事務所之法務人員。

(三)擔任中小學公民、社會等法律科目教師。

(四)擔任民意代表之法務助理

(五)擔任法官助理及其他法律事務所法務助理…等。

(六)擔任公益社團、財團法人法律服務機構、仲裁機構專職等法律人員。

 

 

進修管進修管道

 

 

(一)申請、報考國外法律相關研究所留學。

(二)申請、報考國內法律相關研究所進修。